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汶上法院召开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

2022年05月17日08:4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身松 王春艳 刘婷婷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王身松 通讯员 王春艳 刘婷婷)5月16日上午9时,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破产清算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法院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汶上县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部分同志列席会议。

据了解,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由于经营亏损,以其资不抵债为由向汶上法院申请破产。汶上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作出裁定,受理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的破产申请,并指定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破产清算组为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的破产管理人。

会上,法院向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债权人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宣告裁定及相关法律文书,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责,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管理人就申报债权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向大会报告了阶段性执行工作情况,宣读了债务人资产状况及处置变价方案、分配方案。最后,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全体债权人,以表决的形式对债务人的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债权人全票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后续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推进了山东省汶上县第四棉花加工厂破产案件依法快速审理,提高了破产审判效率。今后,汶上法院将积极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缩短办案周期,借助社会中介力量,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协调好府院领导小组六个工作专班的关系。并以此为契机,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为方向,健全工作机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汶上县营商环境的优化、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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