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实施 提升乡村风貌 美化人居环境

2022年05月16日21:2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众 马迪 何庆哲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众 马迪 何庆哲)《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提出,要注重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条例》是否了解?下步有何打算?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

记者:“您知道5月1日新颁布的《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吗?”

汶上县郭楼镇辛庄村村民赵忠志:“知道啊。我们村里有好多村民都积极参与,我也参与到其中。我有个废弃的旧院,种的葫芦,种的奇异果,也美化庭院。”

兖州区新兖镇武村社区居民郑凡云:“咱广播上也播放了,微信群里也发了,这个条例挺好的,咱这个《条例》规定的垃圾清运、环境治理归谁管,规定得很清楚了,我也是带头维护环境,环境好了、卫生好了,咱村民住得也舒心。”

兖州区新兖镇武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宁:“我们武村根据《条例》规定,把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有力抓手,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党群同心,以卫生保洁、村庄绿化实现乡村‘颜值’‘气质’双提升。”

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陈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庆军:“我们修建了村文化广场、论语墙及葡萄长廊,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我们还投资了一百多万元修建了‘丰’字形四条主干道,实现了对所有村里住户的全覆盖,极大方便了村民的出行。同时对路两旁绿色景观进行了增植、补植,村容村貌也有了极大的提升。”

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西王因村党支部书记张磊:“根据《条例》中提到的要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人制度,我们村对环境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安排村干部对大街小巷包保到路段,对出现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鼓励村民栽植果树花木,开展庭院绿化,农村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善。”

汶上县郭楼镇人居环境办公室主任李群芳:“人居办组织各村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各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坑塘所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为群众营造一个干净舒适、卫生、整洁的村居环境。”

汶上县郭楼镇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淑勇:“我们根据《条例》,针对我们村的环境,房前屋后的整治,垃圾堆、坑塘治理还有废弃的荒院,我们进行了清理,我们现在有一个信用积分的评比,我们利用信用积分提高我们村民的积极性,让我们每个村民全部参与进来,引导大家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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