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含金量很高的财政支持的新举措。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在发布会上表示,《措施》聚焦产业做大,对在山东省新注册的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大型优质企业在鲁投资兴业。同时,对山东省建筑企业在外承揽工程或到境外投资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保费补贴,激励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聚焦企业做强,对现有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对“小升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减按10%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
聚焦环境做优,全面落实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增值税留抵返还、困难企业延缴税款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建筑企业发展“减负松绑”,营造更加优质宽松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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