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骆琳 闫娅)目前山东省内跨市跨县市区购买汽车票,统一使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e出行”窗口服务端办理业务。为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大数据中心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对上联络争取,协调有关技术公司升级“山东e出行”窗口服务端,于近日上线电子身份证购票业务。
根据交通运输管理要求,群众在购买跨市、跨县市区汽车票时,必须实名购票,经常出现群众忘记携带实体身份证而无法顺利出行的情况。2022年11月17日电子身份证购买汽车票服务上线后,群众如未带居民身份证,可通过“爱山东”APP出示电子身份证二维码,工作人员扫码核验并获取身份证信息,即可在购票窗口购买汽车票。
电子身份证是实体身份证的电子证照,由山东省大数据局和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制发,和实体身份证功能完全一致,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济宁市已实现电子身份证住酒店、办理水电气暖业务、亮证寄快递等多项应用。
“山东e出行”窗口服务端已实现与济宁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山东省内各地市在升级“山东e出行”窗口服务端功能后,也均可实现电子身份证购买汽车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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