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社保基金保民生,欺诈骗保必严惩

2022年10月01日09:2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形象。今年9月,济宁市以“以案促改、防控风险”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诈骗社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严厉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行为,引导依法诚信办理社保业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济宁市人社局选取外省市欺诈骗保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案例一: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被判刑

F某于2015年12月去世,其子H某隐瞒不报,在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以F某的名义持续冒领养老金。经法院审理,H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二:已就业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被判刑

Y某涉嫌已就业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Y某仍隐瞒其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经就业并且参保缴费的事实,拒不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2万余元。经法院审理,Y某被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案例三: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补缴被判刑

D某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为132名社会人士办理参保补缴和领取养老金,累计造成基金损失69万元。2020年,D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领取养老金的132名社会人员依法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案例四:中介公司违规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被查处

2018年1月至2021年7月,S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涉嫌为151名参保人违规办理缴费并骗取失业保险金共360.9万元,严重侵害社保基金安全完整。2022年1月30日,该公司责任人员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案例五:虚假工伤认定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被判刑

Z某,周末休息在外玩耍不慎骨折,面对一大笔医疗费,竟耍起了“小聪明”,通过虚假工伤认定骗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近4万元。经法院审理,Z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退赔骗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警示

● 广大参保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参保缴费、享受各项社保待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以身试法、知法犯法,背上罪名,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灾难!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社保基金欺诈骗保和贪占等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济宁市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053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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