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
政策支持范围:企业在建或新开工的,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建设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等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具体范围以省厅具体通知要求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省厅通知—组织申报—省厅审核—资金拨付,具体申报流程以省工信厅通知要求为准。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技改办
责 任 人:张伟
联系电话:0537-207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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