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良种工程

2022年04月18日11:51  来源:科技创新政策解读

2022年,省财政安排2亿元,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生物育种平台建设。

政策支持范围: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种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以及相关的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条件和要求:

①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种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以及相关的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优势、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一般应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或省级创新平台。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

②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与每个联合申报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

③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牵头单位、首席专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④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据实编报预算,并专款专用。鼓励企业配套自筹资金参与项目实施。

(二)项目联合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①联合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种业企业;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优势、研发能力和研究基础,能承担种业全链条创新部分攻关任务,一般应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家或省级创新平台。

②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5家,若牵头承担单位是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必须有企业参与。

所需申领材料:①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书。②企业营业执照。③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知识产权、获得的各项荣誉、取得的成果等证明材料。④项目预算书。⑤申报单位承诺书。⑥合作单位信息及合作协议书。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首席专家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牵头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责 任 人:白令涛

联系电话:0537-337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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