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宁继续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

2021年07月05日14:3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2021年在全市倡导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善行暖民心”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党政示范、企业带头、各界参与、慈善组织运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献爱心,争取实现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7%,继续保持捐赠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今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总体上安排为7月至10月进行,倡导个人捐赠1天以上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个人捐赠外,倡导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在大中小企业普遍开展设立慈善冠名基金的活动,倡导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居民家庭和个人认捐慈善微基金。继续采取设立慈善互助基金方式,在全市乡镇(街道)、村居普遍开展“慈心一元捐”活动,所募善款全部注入互助基金。捐赠人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政策。

募集资金由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和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或协会分别负责接收。募集资金将根据捐赠人意愿,用于开展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助老、牵手关爱行动等社会弱势群体最需要的救助项目以及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社会认捐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微基金,由市、县慈善总会分别负责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对基金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管理使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放到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济宁的高度来定位,作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实施工作督导,定期调度通报捐赠情况。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做好有关组织发动工作。宣传部门要集中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慈善宣传,营造氛围,宣扬典型;民政、公安等部门要严肃查处搭车募捐、违法募捐以及募捐资金非法使用等活动,确保全市慈善捐赠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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