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下面一起了解工业运行方面的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政策支持范围:山东省内注册的民营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国有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私有股份占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企业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不纳入奖励范围。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
支持企业新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省级重大工业技改项目,项目竣工投产后,省级财政按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政策支持范围:企业新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省级重大工业技改项目。
实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我省产业发展规划,聚焦“四新”经济和“十强”产业,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优选核心企业,建立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名单动态管理。
政策支持范围: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关键产业链中的领航型企业和主要配套企业;省认定命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柱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省“十强”产业前10强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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