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2021年03月25日08:19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597人,兼任教师363人。

学校占地面积共1200亩,固定资产达1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1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万册。目前,在菏泽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占地1100余亩的新校区正在筹建中,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

学校目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药品生产技术等17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临床医学专业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健康照护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拥有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设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等16个校内实践基地实训基地。现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医养结合型康复养老基地,校外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90余家。现为全国健康养老服务生产性实训基地、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单位、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在长达71年的办学历史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管理七级及以下岗1人,专业技术初级岗2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4、应届毕业生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5、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等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要求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zkly/)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查询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点击网址http://211.86.1.153/zp.html#/进行报名;也可登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点击“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阶段暂未获取认证书的,本人须承诺能够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承诺能够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

(2)本人手写签名的《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毕业论文封面等);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6)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资格审查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菏泽医专组织部官网及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为保障新进人员的质量,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菏泽医专组织部官网及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谈话调查、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菏泽医专组织部官网及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18553093791)、吴老师(17753001573)联系电话:0530-592597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45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酒店管理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院现有10个二级院部,37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学院拥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26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7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和“青岛市文明校园”。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6日以后出生);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rss.shandong.gov.cn)、鲁商集团网站(http://www. lushang.com.cn)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12日15: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6日11:00—4月12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上述招聘岗位报名后的各类通知均通过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和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需要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JPG或PDF格式)包括: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4)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证书;

(5)辅导员岗位需提交院系出具的高校学习阶段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取得院系或校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的其他学生干部。

(6)教师5、教师20、辅导员1和辅导员2岗位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3);

(7)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公布。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部分原件资格复审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第三条规定的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学基本知识;辅助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基本知识;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三类岗位分开命题,分开考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公告和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笔试通知,打印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辅助1和辅助3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辅助2岗位面试采取事业单位会计技能操作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烹饪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岗位能力等,均在面试前现场抽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技术水平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辅助1和辅助3岗位按照答辩成绩确定面试成绩,辅助2岗位按技能操作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辅导员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照技能操作成绩确定面试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联系方式:(0532)8802216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    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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