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任免法院有关人员职务

2021年03月25日08:09  来源:大众报业·山东政事  作者:赵君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任命:

马慧芹(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

冯丽萍(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毕中兴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于志涛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康靖(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英(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冯波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于海燕(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免去:

徐兴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石少红(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峰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