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非法网络炒汇风险提示

2020年12月18日10:26  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关于非法网络炒汇有关风险的提示

近期,由于人民币汇率升值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网络公司或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QQ等从事非法外汇交易(也称外汇保证金或者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以代客外汇投资为名,承诺利润分成,诱导消费者从事非法外汇交易,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

一、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二、依据《违反外汇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组织和参与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行为,属于私自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构成扰乱金融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

三、除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可以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它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

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非法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若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外汇管理部门反映或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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