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累计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0余万亩

2020年07月22日08:3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冯斌 屈勇 郭朝阳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冯斌 屈勇 通讯员 郭朝阳)记者从济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获悉,为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济宁实际,研究制定4项措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突破战略,全面筑牢全市生态系统安全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济宁。

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确定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2019年4月,启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优化调整以来,针对保护区建立之前存在的建制镇、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和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在逐一开展科学考察、调查举证基础上,提请对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其他4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均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坚持系统修复,持续改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先后打造微山岛退渔还湖示范区等10余处湿地修复精品示范区,累计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0余万亩。南四湖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以南四湖区域、采煤塌陷区为重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保护区周边生态恢复等工程。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保障输水干线水质安全为核心,构建布局合理、调控自如的南四湖水资源调配体系。目前,已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湖内疏浚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续建配套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截污导流工程、梁济运河水生态治理等5个工程项目、完成投资9.86亿元。

坚持规范管理,切实筑牢自然保护区安全管理防线。

加强基础管护能力建设,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组织安装界桩、界牌、标牌,建成管理站6处、管护点14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1处、简易泊站8处、管护码头4处。2015-2019年制定出台《济宁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从加强生态修复、健全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措施,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制定《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制度》《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等规章制度,每月组织巡护监测,在旅游旺季、鸟类迁徙期、禁渔期、防火期内加大巡护力度,及时制止违法活动。扎实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2019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建设湿地乡镇17个、湿地村居28个、小微湿地62个。2020年2月,国家林草局确定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遴选名单,济宁位列7个城市之一。

坚持舆论引导,倡导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保护发展成果。

依托“世界湿地日”“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节日,组织摄影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科教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活动210余场次,参加人数2万余人次,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宣传资料近10万份,关注参与人数达到18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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