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买新能源车装充电桩受阻 物业:个人不适合安装

2019年07月23日15:34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7月18日,网友通过平台留言反映,杨柳国际新城J区物业公司不让业主在地下室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声称违法消防规定。对此,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该小区因受地域条件的限制,个人不适合安装充电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网友问政:我是杨柳国际新城J区7号楼的业主,响应国家号召订购了一辆插电式混动电动车,计划在地下车位处安装充电设施,按照相关流程向物业申请安装壁挂充电盒的证明,并拟向国家电网提出正式安装申请。 但是物业公司不让安装,说是违反消防规定。那么请问,既然国家鼓励使用电动车,按照正规程序安装充电设备又怎么会违反消防规定呢?

部门回复:7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物业公司表示小区地下车库属于公共区域,受地域条件的限制个人不适合安装充电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物业公司在地上公共区域已建立公共充电设备方便居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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