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9年06月06日21:1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付正宇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付正宇)6月6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刘家义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傅明先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石光亮、闫剑波和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张继民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全面领导,确保依法治市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着眼中心大局,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宪法,针对社会和机关“两个层面”,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引导全社会增强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让宪法深入人心、普惠民生。要提高立法质量,以“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目标,促进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济宁高质量发展。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力度。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要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保障,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确保法治济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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