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有了“硬杠杠”!济宁人出门遛狗不能再“任性”

2019年06月06日20:1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志豪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豪)在小区内散步,一不留神就踩上狗的粪便;邻居家狗吠声不断,尤其到晚上更是不堪其扰;不拴绳的狗冲过来,惊吓到老人儿童……诸如此类的不快经历,很多人都遭遇过,不文明养犬给市民带来的困扰由来已久。市民如何依法文明养犬,才能让人和犬和谐共处,折射出的一系列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养犬管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限养

按照《条例》,济宁首先进行了养犬分区管理,将济宁市行政区域分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饲养的犬只需要免疫、登记和年检,一般管理区需要为犬只定期免疫,而且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济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名录》犬只,违反规定的,按每只处一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重点管理范围为:济宁市主城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和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至大禹南路至南环城路至日兰高速一线以北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一般管理区内,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应当实行圈养或者拴养。

出门遛狗必须系犬绳、清粪便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对备受市民关注的犬只栓绳牵领、犬只粪便清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养犬人一旦违反此类条例,公安机关将处以5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根据《条例》规定,养犬人为犬只佩带犬牌、佩戴嘴套,束犬绳(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即时清除犬粪;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5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携犬进入

此外,规定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办公、医疗、教育、金融、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宫、影剧院、超市等场所;犬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养犬人携犬乘坐电梯、出租车需征得他人同意;携犬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外,《条例》还禁止虐待和遗弃犬只;要求建立犬只收容救助机构,确保养犬重点管理区流浪无主、禁养、送交和没收的犬只合理处置,实现了犬只管理从出生到死亡的无缝衔接。

6月5日晚,记者在济宁市全民健身广场看到一些市民正在遛狗散步,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一些市民对该条例的出台表示支持,认为养狗虽然是个人权利,但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狗确实很危险,管理部门就应该加大管控力度,也可以设置一些警示标志,规范遛狗行为。几位养犬的市民表示,会按照条例规定去养犬,提高自律意识,文明养犬,管好自家的狗狗,避免给他人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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