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不知道的,交通事故伤员有了这项“急救钱”

2018年09月17日09:56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车祸猛于虎,一旦发生车祸,肇事方没有保险或逃逸,伤员没有“急救钱”,这该如何是好?

日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正式挂牌“济宁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对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需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为进一步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垫付救助基金抢救费用,提高救助服务水平,近日,济宁公安交警支队中区大队与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开辟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凡济宁市中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均可到医院就诊,符合条件者自接受抢救之时起前72小时的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再依法申请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审核。

同时,符合条件的受伤者或家属无需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救助,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专设救助站,医生、交警可现场办公,让数据替伤者“跑腿”,不仅方便而且能够大大节省费用报销的时间。  

近年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济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首批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坚持警医联动,由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抓,医务部综合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分别在东、西院区设立2个基金救助服务站,覆盖城区及周边地域,仅2017年至今受理救助133例,累计基金垫付594.4万元。随着西院区正式开诊运营,医院确定以建设国家标准的创伤中心为抓手,建成2个病区、106张床位的急诊内外科病房,高标准建成10万层级的16个手术间、26张的重症监护室,按照“生命优先”原则,畅通急症中心绿色通道,密切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应急救助基金等协同发展,发挥三级甲等医院优质资源和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优势,建立创伤救治“直通车”模式,让全市人民共享医院发展“红利”。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