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全面推行落户“零门槛” 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可落户

2018年06月30日12:01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高桂菊

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 高桂菊)“您的户口迁移已经办好了,这是户口本请收好。”在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公安分局解放桥派出所,仅用了十多分钟,户籍民警就帮助前来办理业务的张女士完成了户籍迁移。而这一切得益于我市6月1日起实施的《济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据济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主任科员王占龙介绍,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大,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实施“零门槛”落户。

“我们在购房即可落户、租房即可落户、就业即可落户、就学即可落户的基础上还增设了学历落户,也就是有证就可以落户,大中专等院校毕业生或者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凭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就可以申请落户,并且鼓励他们先落户后就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凭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可在全市县(市、区)人才市场集体户申请落户。与西安、淄博的规定相比,济宁市取消了年龄限制;同时对于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落户到学校集体户,不设时间限制。”王占龙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对于申请在济宁城区落户的,取消参加当地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时间限制。市外人员申请在城区落户的,取消需同时具备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条件限制,满足其一,即可落户;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可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在社区集体户上落户;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可凭营业执照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围绕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济宁市公安机关从政策到服务都进行了升级完善,对户籍业务办理材料、流程、时限等进行了重新规定。依托电子档案监督审批系统,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市外迁入的,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发放准迁证,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发放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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