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济宁台 董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29日在运河宾馆举行。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在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济宁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全市河长制及《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分别对市政府关于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关于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情况、关于全市河长制及《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落实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统筹推进机关改革与“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联审联办,全面推行“整链式”办理,加快推进市信息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更快地感受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要进一步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机制,丰富优秀文化传承形式,以东部建设曲阜—邹城“孔孟文化轴”为牵动,加快传统文化载体和重大文化项目建设,使济宁真正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示范城市。要严格执行《济宁市泗河保护条例》,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以泗河廊道联动为牵引,发展“四新”产业;同时加快泗河综合治理,联动推进小城镇、特色小城镇、特色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副市长吴霁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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