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起,金乡交警将利用城区10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抓拍并曝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监控抓拍地点包括,奎星路诚信苑人行横道路口、奎星路时代花园南人行横道路口、奎星路临湖丽舍人行横道路口、奎星路医院东门北侧商业街路口、金山街与北斗街路口、金山街与光明路路口、文峰路百世中学路口、文峰路实验中学路口、崇文大道育才学校路口、金珠路新一中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否则,驾驶人将被记3分,罚款50元;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一律依法予以罚款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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