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交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2023年03月14日14:2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当前,全市上下正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同时,邹城交警诚挚的邀请全市的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为深入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提升市民文明出行程度,共创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邹城公安交警提示您:

一、自觉参与,做文明出行使者。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宣传,传递“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遵守交规,养文明出行习惯。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听从交通民警指挥,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

如果您是一名行人,在过马路时,请自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天桥,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没有过街天桥的路口时,请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如果您是驾驶非机动车出行,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要悬挂牌照,骑乘人员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否则交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占压人行横道、不违反规定载物载人;非机动车要有序规范停放,不乱停乱放。

如果您是驾驶机动车出行,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请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行经人行横道时,请自觉减速慢行,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在停放车辆时,请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路边停车按序顺向停放;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临时停放于人行道上不得占压盲道、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邹城交警将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本着“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思想,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全力维护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邹城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在此,邹城交警向所有为创建文明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的交通参与者,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