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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总汇:多条道路破损待维修

2018年06月25日11:19
小编参考一周内 “网络问政”平台的留言数量、满意度投票数量,同时参考每期“一周发布”时间段内发生的热点事件情况,汇总一周内网友的热点问题给与发布,供网友参考。本期发布内容所在时间段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
小编参考一周内 “网络问政”平台的留言数量、满意度投票数量,同时参考每期“一周发布”时间段内发生的热点事件情况,汇总一周内网友的热点问题给与发布,供网友参考。本期发布内容所在时间段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

一、道路破损待维修


1、网友:位于马坡乡张园村西水泥路严重破损,一到下雨天,泥泞不堪,给村民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况且现在村里的老人居多,下雨天路滑,十分不安全。
微山县政府回复: 张园村西失修道路为村外生产路,前期张园村一直未将该路段列入村村通修路计划。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经和村干部了解得知,村内已将此路段列入修建计划,方便群众出行。

2、网友:梁山县梁山镇凤山村道路失修七八年已久,至今无动静,别的村里的路都四平八稳,只有我们村的道路是泥泥坑坑的。
梁山县政府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梁山街道,梁山街道回复如下:凤山村正在等待县里城中村改造计划,目前具体计划还没有公布。

3、网友:唐口煤矿临338省道路路面损坏,污水乱流、臭气熏天。炎炎夏日,即影响环境,又与我们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济宁市公路局回复: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后,答复如下:2016年12月起,原省道338城区改建段(刘堤头转盘至运河段,目前更名为省道319)主路面由我局管养(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主路面),非机动车道是由任城区交通局为牵头单位建设的,目前,还未交工验收。

4、网友:微山县省道104滨湖路和北外环路交叉路口向北到付村矿段道路狭窄,特别是彩虹弯游乐园大门口段道路狭窄,车多人多,行走不便,本来道路狭窄,只有一个车道,现在又弄个红绿灯而且设汁不合理,造成经常堵车行走困难存安全隐患,请拓宽道路方便行走。
微山县政府回复:您所咨询的这段道路属于省道104的一部分,省道104留庄至微山北环段升级改造工程经市公路局协调,已列入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我局与县属各单位配合、积极协调滕州市对接路线起终点,已完善工程可行性报告,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9月28日,本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通过省交通厅公路局及省交通厅的审查,等待省交通厅就本工程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由于本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而土地政策变化,不允许占用或置换基本农田,致使土地预审手续暂时无法办理。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国土部门进行联系,向上争取用地政策支持。争取今年完成上报省发改委各项手续,获得项目立项批复。

5、网友:高新区黄屯镇金色嘉苑西区广场银行后面往北走的2米小泥巴路没有修,是居民经常走的要道,一下雨都是泥巴。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该路段已修好。

6、网友:原S338公路与南张三八路交汇处坑洼难走,道路接茬处路面出现了大坑,经常满地是水,十分难走。因其实通往南张街道的主要道路,给附近居民带来了很大困扰。
任城区政府回复:经咨询,前期省道338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涉及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升级改造后省道338线与沿线其它道路交会处未进行妥善处理,南张街道正在就该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7、网友:汶上县泉河路西侧的人行道让车压得破烂不堪,希望城市管理局按照圣泽大街新铺设的人行道花砖模式来处理,在人行道花砖的两头设置障碍物,严禁用来行车,再加上汶上县严禁在路边停车,否则交警贴罚单的情况下,各位车主都是想方设法的把车开到人行道上去。
汶上县政府回复:泉河路(圣泽大街--五台山路)路段已列入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建设程序,届时将积极考虑诉求人的建议,按照圣泽大街人行道铺装模式对该路段路沿石进行施工。

二、社保问题咨询多


1、网友:不满三个月的新生儿参保新农合,让缴纳180元新农合费用,请问新生儿参保费用不是免费吗?如果收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济宁市人社局回复:2017年12月底,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7〕29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按照通知精神,新生儿出生3月内,由监护人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当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3个月的,需全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政府补助部分)。2018年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180元,政府补助490元,合计670元。
因此,201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已不再享受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免缴费政策。

2、网友:医疗保险是如何规定的,是不是也要交够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对应的医疗报销?
济宁市人社局回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实际缴费满十年的,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实际缴费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一次性补足十年,自缴费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网友:17年8月份取得的济宁人社局和济宁职业技能中心联合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查询属于补贴申领风范,但无法正常提交申请,提示应该属于信息没有上传,线下跑了N次又不给办理(人社局官网提示不能正常办理的可以线下提交),马上一年期限就到,请人社局领导过问下,能尽快处理。
济宁市人社局回复:凡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需符合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中第二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范围之内,且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查。申报人员可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申请。特殊情况不能网上申报的可到失业保险参保地所属的经办机构办理。

4、网友:失业保险领完之后档案怎么办?是继续在失业办放着,还是自己拿着?
济宁市人社局回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暂时管理其职工档案,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属于档案托管机构,失业人员应在失业保险待遇终止的次月凭本人《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将档案提至有档案托管权限的机构。

5、网友:在医院得知培门冬酶可以报销后,按相关政策进行了申请,发现问题如下:在济宁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该药为医院自己药房提供,在回当地邹城社保局备案时,邹城社保局表示住院使用该药计入住院费用,出院直接报销结算,不需要备案;但附属医院医保科表示必须回当地社保局备案,两方各执一词,请问该药到底如何报销?需要走哪些流程?
济宁市人社局回复根据鲁人社字(2018)113号文件规定,原特效药品培门冬酶从2018年4月25日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患者住院期间使用该药品后,应在医院即时联网结算,不需要会当地医保机构备案。经核查,该药品未在医院报销,原因是医院未按规定把该药品纳入基本医疗药物报销系统。

6、网友:新农合医疗报销必须要住院才能报销吗?去县医院门诊看病拍片拿药什么的不报销吗?
济宁市人社局回复:原新农合与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统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济政发〔2017〕29号)文件规定,居民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个人账户医疗待遇、分娩医疗待遇和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等。”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甲乙两类,共51种。鉴定后,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到本人定点的医院进行门诊检查、治疗、购药,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具体支付标准见上述文件;个人账户暂按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划入;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的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未办理门诊慢性病或不属于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参保居民在医院发生门诊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