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涵养廉洁家风,筑牢家庭助廉防线,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规定,市纪委监察机关、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树廉洁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中评选“最美廉洁家庭”100户。
推荐条件
1.家庭成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家庭成员党纪法规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
3.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家、以廉为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具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4.家庭成员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绿色消费、文明用餐。
5.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家庭成员重视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重视廉洁教育,重视言传身教;家庭成员人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推荐方法
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最美廉洁家庭”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等额推荐,填写“最美廉洁家庭”申报表,并附800字的事迹材料。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录济宁市纪委监委网站、济宁妇女网或关注“清廉济宁”、“圣城女性”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申报表。
济宁市“最美廉洁家庭”申报表
来源:清廉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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