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更济宁客户端

获取更多服务

首页 -> 县区 -> 兖州 -> 列表
严禁!济宁市兖州区发布明白纸
2024-07-19 10:2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明白纸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环境干净卫生,保障我们高品质的生活质量,我们需要共同遵守一项重要的规定——禁止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乱扔乱倒生活垃圾。

一、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的危害性

向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树穴石等公共场所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会产生异味、污染环境,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特别是向雨水井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1、堵塞排水管道。餐厨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油脂和食物残渣,这些物质在雨水井中容易沉积,导致排水管道堵塞,影响雨水正常排放。

2、污染环境。餐厨废弃物在雨水井中腐败发酵,会产生恶臭,污染空气,影响我们的生活环境。

3、影响水质。餐厨废弃物中的油脂和食物残渣随着雨水进入水体,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质,危害水生生物。

4、增加维护成本。清理雨水井中的餐厨废弃物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城市维护的成本。

二、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的法律责任

《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八)项规定: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呼吁全体市民朋友做到以下三点:

1、严禁向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树穴石、雨水井等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水,请将餐厨废弃物投入指定的垃圾桶内。生活垃圾请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小区垃圾桶)或者收集场所(生活垃圾转运站),不要投放到沿街果皮箱或丢弃在树穴石、路边等,造成环境污染。

2、发现有人乱泼乱倒餐厨废弃物,请及时制止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受理热线电话:3412670。

3、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保护我们的水资源,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干净。

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守规定,爱护环境,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感谢您对这个城市的努力和付出。谢谢你们!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7日

来源:兖州头条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