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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19)鲁0812执1019号
执行依据:(2019)鲁0812民初430号
案涉标的:150804元及相关利息
被执行人:汪普,男, 1973年10月28日出生,住四川省南江县关门乡金银岩村3社,公民身份号码513026197310285557。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下落,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3879637
举报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财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此财产悬赏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1)鲁0812执1069号
执行依据:(2014)兖民初字第2548号
案涉标的:40000元及相关利息
被执行人:黄保军,男,1976年2月27日出生,住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朝阳村,公民身份号码370822197602276117。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下落,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3879637
举报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财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此财产悬赏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