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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侯嵩)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犹如不协调的音符,扰乱了市民群众的宁静生活。近年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规划监察三大队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噪声治理从接诉即办、即时办理向“未诉先办”、主动治理延伸,实现“被动响应”向“主动出击”的转变,发现问题提前一步、解决困难向前一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提前宣传,增强建设、施工单位的噪声防控意识。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大队服务前置、提前告知,召开由建设、施工、监理共同参加的会审会商会议,提前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引导企业自觉遵规守纪,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发生。
主动巡查,严防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对于居民区集中区域的在建工地,加强巡查频次,同时借助住建局的远程监管平台,随时掌握施工动态,一旦发现违反规定作业时间施工行为,立即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中高考、公务员考试、成人高考等噪声敏感时期,安排执法队员白天对考场周边工地开展重点巡查,同时组织开展夜间专项执法行动,每天夜间对辖区内所有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控建筑工地违反作业时限施工、噪声扰民等行为的发生。
此外,大队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社区居民等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建筑施工噪声治理工作。同时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