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流动人口,请及时申报(附申报方法)

2023年03月06日16:3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济宁北湖公安发布《致广大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房屋租赁中介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广大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房屋租赁中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事项告知,请知悉并遵守。   

申报居住登记人员范围: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根据规定,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集贸市场等社会用工单位都有义务和责任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在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范围内跨区居住的人员,不视为流动人口。)

申领居住证条件:

凡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已经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或居住证流程:

(一)网上申报流动人口: 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山东微警务”或“济宁微警务”→点击下方微警务→点击户籍业务→居住证业务→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申报→弹出注册页面,请注册并进行人脸识别→注册完成后进入页面逐项填报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二)网上申请电子居住证:通过“山东微警务”→微警务→居住证业务→申报居住证电子证照。或者手机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页面后点击流动人口专区→选择居住登记申报→在线办理→按照要求逐项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分别上传身份证照片和居住证明材料→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三)窗口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办理,我们将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热情周到的服务,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北区派出所:0537-2568738

石桥派出所:0537-5163218

如不遵守规定,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一)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二)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者终止居住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物业服务企业未报告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报告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六)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点击进入“个人中心”,登记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完成身份认证。

2、居住登记申报(法定义务)。点击进入页面底端的“微警务”,点击“热门应用”中“居住证业务”,选择“居住登记申报”。查看“办理须知”后,点击“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居住地址要完整准确填写,上传材料齐全),后点击“提交”信息。公安机关审核后,信息申报情况可以通过“居住登记查询”查看。

3、居住证申领(按需申请)。进入“居住证申领”界面,点击“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居住地址要完整准确填写,上传材料齐全),后点击“提交”信息。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成电子居住证,通过“居住证电子证照”查看,进行“亮证”应用。同时,群众申领居住证后,可通过“办理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来源:济宁北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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