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邱人民法庭“四个结合”深耕执源治理 推动案结事了

2024年03月06日16:56  来源: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喂,您好,是汶上法院次邱法庭吗?我们这边是江苏某企业,你们处理的我公司与汶上某公司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根据判决我们应当把车辆退回去,对方也应该把一部分车款退给我们,可是我们担心把车辆退回后对方公司不退款给我们,希望你们法院能帮忙解决一下。”周一刚到单位,次邱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就接到了这样一个“求助”电话。

原来,打电话的是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案件判决原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购买的案涉车辆退还给被告汶上某公司,被告汶上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车款106200元。但是在案件履行期间,原被告由于对彼此的不信任,就履行方式产生了较大分歧,双方争执不下。

“当事人主动履行是好事,我们要提供便利和平台,可以由我们提供法院案款账户为当事人办理过付手续。”法庭工作人员随即联系被告汶上某公司,将案款平台“一案一账号”作为履行桥梁,向被告提供打款账号,让被告将案款打入案件账户,在确认案件账户收到案款后及时通知原告返还案涉车辆,在被告收到案涉车辆后再向原告发放款项。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介入下全面履行完毕了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案件避免进入了执行程序,彻底案结事了。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法院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的实施办法,次邱法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探索建立调判案件督促履行机制,不仅是把案子办结,更重要的是把矛盾化解,将“被动办案”变为“主动出击”,从“单一办案”转为“多元解纷”,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推动实现案件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转变。通过“四结合”的方式深耕执源治理,实现案结事了。

文书送达与确认地址相结合,地址确认书多了执行文书送达确认

为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次邱人民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当事人地址确认制度,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工作纳入执源治理管理流程,纵向、横向织密织牢送达地址信息网络。

在一审、二审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基础上中增加执行文书送达确认,要求当事人签署确认地址,并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在送达完成后将地址确认书同步录入“全市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强化全程更新完善送达地址,建立全面的当事人送达地址信息库,这一举措,为执行案件“送达难、找人难”提供了破题思路,为执行工作按下了“快进键”。

案件调解与即时履行相结合,力戒调解案件再进入执行程序

“法庭上调、法庭上执,真是又快又方便!”原告杜某感慨道。

2022年初,原告杜某从被告徐某处购买头盔一千个,因被告徐某的头盔并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原告杜某要求被告徐某返还货款。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确认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于是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劝说下,被告徐某同意返还货款,并当庭向原告杜某支付了该笔费用。

次邱人民法庭深度运行审执“一体化”模式,用心打好“调解+即时履行”的“组合拳”,针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力促当庭调解当庭履行,力戒调解案件再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以来,次邱人民法庭促成金钱给付类案件调解214件,其中即时履行97件,当事人按调解书内容主动履行112件,仅5件进入执行程序。

裁判文书与执行通知相结合,提升履行义务人主动履行意识

“我是刚刚收到判决书的代理人王律师,你们送达给我的判决书是不是写错了啊?我发现判决书后面多了一大段关于执行的内容。”案件代理人王某疑惑道。

“你好,我们工作人员向你送达的判决书并不是格式错误,在裁判文书后增加了执行通知书的部分内容,是为了督促履行义务方及时履行,确保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尽快得以实现。”次邱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

将执行通知书的部分内容嵌入裁判文书正文是汶上法院贯彻落实执源治理办法的又一项举措。在案件审结后,按照“谁承办、谁督促”的原则,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履行义务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在裁判文书生效后20日内向履行义务人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

判后答疑与督促履行相结合,在答疑解惑中实现案结事了

“判决书虽然已经拿到了,但是我还有些问题不明白,这个钱被告啥时候给我呀?”原告刘某询问道。

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原告刘某对被告徐某申请了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在依法对被告徐某作出相应保全措施后,被告徐某为解除保全,向案件账户中交纳了与案件标的额相同的保证金;案件最终判决被告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原告刘某借款20万元。判决作出后,为了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履行期届满之前,承办法官主动就该案的判决和执行对被告徐某进行了判后答疑、执前督促,从法理情层面释法明理,向其释明案件进入执行会给其带来额外的负担,以及拒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被告徐某表示服从判决,当场写下了将案件保证金作为案款直接过付给原告刘某的申请书。判后主动答疑,既提升了服判息诉率,又督促了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

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落实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减少执行立案“进口”,从源头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进一步构建起执源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汶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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