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6类涉老诈骗!

2022年08月09日09:20  来源:人民日报

8月4日,北京高院组织北京市一中、二中、三中及东城、西城、朝阳、丰台、房山八家法院集中对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严惩一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

通过对北京法院宣判以及已审结的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涉养老诈骗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六种类型: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不法分子瞄准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以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介绍对象等名义,诱骗老年人到所谓的养老基地、福利院参观游玩或与相亲对象见面。 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以办理会员卡、购买养老床位、婚介介绍费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不法分子推出所谓“养老项目”,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集资后因运营不善而资金链断裂,更有甚者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三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不法分子瞄准养生、保健、收藏品等领域,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及鉴别能力不足等特点, 采用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药品、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以来,北京法院审结的养老诈骗案件中涉“收藏品”“保健品”诈骗案共计14件,数量占比最高。

四是假借“以房养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恶意设套,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话术,诱骗老年人签订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后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五是假借代办“养老保险”,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

六是假借开展“养老帮扶”,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健康上需要关怀、生活上需要陪伴等需求,以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北京高院提示:

养老诈骗犯罪事前难防范、事中难取证、事后难退赔;应从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交付资金房产、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强证据保全意识等四个方面,提升防范养老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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