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慧)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们迎来了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3月15日,汶上县南站街道东和园社区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一场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阳光明媚,社区广场上人头攒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居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学会如何在日常消费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他们还就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如何防范消费陷阱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为居民们提供了实用的消费指南。
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也积极参与了此次活动,他们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消费维权案件,向居民们普及了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强调了依法维权的重要性。检察官们还现场解答了居民们的法律咨询,为他们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
“这次社区举办的活动太有意义了,我们学到了许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安全知识。”现场群众说道。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互动性高,群众参与度强,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为进一步营造了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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