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济宁市各地通报的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
嘉祥县公安局通报,9月6日,嘉祥县公安局老僧堂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杜某乐从网络下载未经核实的音视频,与自己拍摄的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视频合成后,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涉疫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现已被嘉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微山县公安局通报,9月2日,微山县傅村街道邵集村韦某某因对疫情防控措施不满,为泄私愤,在邵集村微信群内谩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目前,韦某某已被微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通报,9月1日,任城区唐口街道居民刘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居家隔离,骑摩托车偷跑出村,擅自离开疫情封控区,后又骑摩托车意欲强闯防疫检查卡口返回村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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