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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鲁0832执277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则宝与被执行人马随心、吴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马随心、吴海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杨则宝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马随心,男,1980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西马垓村,公民身份号码370832198001083333。
吴海燕,女,1985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梁山县韩垓镇西马垓村,公民身份号码370832198512293623。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凡向本院举报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的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给予实际执行到位的10%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人员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6588596
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院:梁山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来源:梁山法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