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政截图
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影院礼品卡尚有余额未使用,却被大地影院工作人员告知已过期,不能使用或退费。
该网友表示,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礼品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同时,消费者卡上的余额属于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商家“过期作废”,使消费者无法再使用卡上余额,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不当得利。对于这种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延期,商家应按法律规定将卡内余额退还给消费者。但大地影院客服拒绝延期,或退费,要求有关主管单位予以解决。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党政办公室(宣传)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影院核实处理,经协调,影院方同意将来电人的礼品卡延期三个月,我部门工作人员已联系您告知处理结果,您表示认可,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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