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2023年06月30日17:4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关于禁止非法张贴小广告的通告

为推进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在本县辖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汽车站、公园、广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城市各类绿化树木上乱涂乱写乱张贴小广告及各种宣传品。

二、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供有关组织和个人免费发布便民信息,并负责管理和保洁;各单位及个人如需要发布内容合法、健康向上的零星招贴小广告,可张贴于公共信息栏内,并确保其整洁美观。

三、对乱涂乱写乱张贴小广告及各种宣传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对乱涂乱写乱张贴小广告及各种宣传品并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监督和举报乱涂乱写乱张贴小广告及各种宣传品行为。

举报电话:7363690 7529106

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梁山县公安局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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