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米田杨柳国际幼儿园退费不规范被投诉 部门:不存在

2023年06月01日10:24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水米田杨柳国际幼儿园退费不合理,因疫情造成的停园所收保教费仅退50%,严重违规请部门介入调查。针对网友反映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幼儿园根据《通知》规定,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故不存在退费不合理问题。

网友问政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发改收费﹝2020﹞226号)中的有关规定,未开课的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提前收取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应按实际天数全额退还;但是水米田杨柳国际幼儿园对因疫情造成的停园,所收保教费仅退50%。水米田杨柳国际幼儿园理由是按照自身相关规定进行退费,而在前期网络问政中,高新区教体处已明确表示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均需严格按照济发改收费﹝2020﹞226号进行退费。希望高新区教体处及时监督纠正水米田杨柳国际幼儿园错误退费行为。

高新区管委会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柳行街道办事处核实:水米田杨柳国际幼儿园依据《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退费。2023年1月园方已开园上课,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幼儿园根据《通知》规定,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故不存在退费不合理问题。如您对幼儿入园时间、实际上课天数、相关文件内容等存在疑问,欢迎您致电柳行街道教育办公室0537-3236662进一步沟通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现附上《通知》相关内容如下:《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退费管理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考勤情况,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的,不退费。幼儿入园后退(转)园的,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的,已提前预收的剩余月份保教费、住宿费需全额退还。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所收费用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计退或抵顶后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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