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经营者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伴随金乡县相继推出的“黄河大集”、“夜间经济”系列活动,全县饭店餐饮、旅游景点、夜间烧烤、美食及文旅市场等消费需求明显增加,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对全县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诚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诚信为本,杜绝欺诈
各类经营者(含社区团购、外卖等电商平台)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不标示或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拒绝按约定使用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不得有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四、珍惜机遇,共享发展
各相关经营者要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着眼本行业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加强会员价格行为自律,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夜市等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
对相关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
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金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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