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3月9日发布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即日起,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重点是:
一、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车位规范停车,特别是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市场周边道路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行为;
二、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机动车逆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道路内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不挂牌、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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