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 (第二批)政策清单解读: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2023年02月27日17:1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2023年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 (第二批)政策清单解读(三)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6.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质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

政策支持范围:①申报主体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②申报项目必须兼具收益性、资本性、公益性,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应当有一定收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③申报项目应同步在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和财政部门《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录入基础信息,并报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批准;四是申报项目应前置审批手续完备齐全,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确保专项债券发行后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单位向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申报拟发债项目。主管部门向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提交发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同步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并逐级呈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省级债券额度下达后,项目单位结合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发改部门提交债券需求申请,财政部门、发改部门汇总分析拟定债券分配方案,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纳入《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债券发行库。

咨询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0537-2967935;市财政局0537-2606069。

7.开展技改提级行动,筛选实施1200个重大技改项目,统筹不少于5亿元资金,创新实施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股权投资、技改专项贷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政策支持范围:纳入省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的项目。

具体办理流程:待省下发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股权投资、技改专项贷正式申报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审核上报——省工信厅组织评审。

咨询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37-2967466

8.加力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择优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最大限度压减手续办理时限;支持公路、铁路、城建、水利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政策支持范围:①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立项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②支持公路、铁路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等文件要求,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具体办理流程:①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事项做出书面承诺,审批单位经综合研判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②建设单位提交资本金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对建设资金的审计意见。

咨询联系电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537-2362201;市财政局0537-2606069;市交通运输局0537-2357178

9.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快开,推动更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

政策支持范围:济宁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

具体办理流程:省统一规划,市县组织推进,企业落地实施。

咨询联系电话:市能源局0537-3991617

10.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底前统一核算。

政策支持范围:在符合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符合建设用地标准的前提下,对亟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

具体办理流程:①县级政府(管委会)编制省市级重点项目新增指标配置方案,对于方案内亟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和重点产业项目,项目单位可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需求,并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拟建位置等相关材料。②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拟选位置是否符合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是否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是否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等内容进行落地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③落地审查通过后,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后报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市政府签批。报件批准后,在山东省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和自然资源部备案系统完成建设用地备案,落实新增指标。

咨询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7-2343055

11.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

政策支持范围: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合规新增建设用地部分。

具体办理流程:①项目单位向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需求,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拟建位置、矿产压覆等相关材料。②县级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项目单位组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后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逐级报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根据审批权限,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③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部分,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

咨询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7-234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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