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关于“阳了”单位算事假的问题。该网友表示,单位要求发烧人员必须离岗回家,员工“阳了”的期间算事假,请问单位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依法被隔离的确诊患者,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病假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均产生了较大影响,因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电话:296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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