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2022年12月28日21:1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董振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董振)12月27日下午,济宁市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等项工作,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草案)》《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草案)》。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宏伟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冰,市政府党组成员、济宁市一级巡视员张胜明,副市长李海洋、白平和、张东、刘东波,市政府秘书长马树华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严肃督导问责,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

会议指出,要积极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的现场解读、办事流程演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着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强化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法律意识,持续推进群众普遍关切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商事登记便利化的改革方向,加快推动政策落实,着力破除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中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对不得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的区域进行梳理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基本方针,系统推进防治结合,全力抓好政策落实,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现水土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细化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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