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印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将火警划分为五个等级

2022年12月03日14:0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预案》从8大方面28项对济宁市行政区域除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以外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相关规定。

《预案》明确,重特大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意见和火灾扑救需要,成立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在应急准备方面,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确保消防救援人员、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常备灭火救援物资,开展灭火演练。鼓励社区、家庭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物品。

在火灾预防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因地制宜落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在应急响应方面,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划分四个应急响应等级,Ⅰ级最高,Ⅳ级最低,应急响应通常由低级别向高级别逐级启动,也可视情越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高级别响应。

在应急保障方面,《预案》从队伍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技术保障、其他保障等进行明确。各级政府应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鼓励相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本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特点,按照法律法规组建本领域工艺技术处置队,积极扩展救援队伍力量,开展相关专业训练,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对在火灾扑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