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10月28日晚,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各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查处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明知故犯,侥幸心理要不得!
晚上22时许,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泗水大队在泗水收费站对一辆中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刚打开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袭来。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员酒精含量高达33mg/100m。
经进一步了解,该车驾驶员称开了一天车,身体比较疲惫,在晚饭时便喝了两瓶啤酒解乏,没想到一下高速便被民警查处。
该车驾驶员所驾驶的中型货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面临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15日的处罚。
济宁高速交警提醒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旦喝了酒都会对身体的各项机能造成影响,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大大提升了发生事故的几率,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再来复习下酒后驾驶的成本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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