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济宁市各地通报的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
汶上县公安局通报,9月8日,城关第二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谷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出入证,在封闭管理的小区出入,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汶上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谷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曲阜市公安局通报,9月7日,息陬镇东陬村村民朱某江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擅自外出,行至某隔离点并穿越护栏、警戒线被执勤人员发现。曲阜市公安局息陬派出所依法给予朱某江行政拘留处罚(由于朱某江已年满七十周岁,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通报,9月7日,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鸿顺观邸小区居民邵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翻墙外出封控小区,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北湖公安分局依法对邵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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