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济宁市各地通报的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
9月3日,违法人员张某未戴口罩,在任城区贤路街防疫检查卡点被防疫人员劝阻,经多次教育劝说仍拒不佩戴口罩,并采取辱骂、撕扯等方式阻碍防疫人员正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9月3日,违法人员张某在公安机关告知疫情期间暂停营业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居民区内擅自经营麻将娱乐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8月31日,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在邹城市学府花园小区疫情封控期间,明知封控要求暂时不许外出的政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辱骂防控执勤工作人员,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邹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胡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8月31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邹城市学府花园小区疫情封控期间,明知封控要求暂时不许外出的政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私自翻墙外出,造成疫情传播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邹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李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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