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疫规定 菏泽多人被拘留

2022年09月04日16:50  来源:菏泽公安微信公众号

近日,菏泽警方通报多起典型案例:

2022年8月27日,曹县庄寨镇某村居民王某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疫情次密接者,庄寨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需要居家隔离。8月29日20时许,王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邀请朋友刘某、费某去其家中喝酒。刘某、费某二人在明知王某某系新冠肺炎疫情次密接者且正在居家隔离期间的情况下,依然赴约至王某某家中聚集喝酒。

王某某、刘某、费某的行为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危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给予刘某、费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河南省兰考县人)在驾车通过日兰高速曹县西出口检查站时,故意隐瞒途经风险地区行程,躲避疫情检查,被值守人员当场查获。李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妨害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30日7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男,曹县仵楼镇人)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拒不配合核酸采样工作,并辱骂现场工作人员,造成核酸检测无法正常进行,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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