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2022年08月31日21:5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张伟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张伟)8月30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昌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辉、张茂瑞、林晋,秘书长徐继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

在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审议了《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宁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召开联组会议,围绕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用地保障、财政支持、执法监管、停车充电、资源共享等重点事项现场询问,进一步督促市政府和各重点责任部门切实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明确目标方向,落实整改责任,为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要认真研究,抓好整改,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研究发展形势,拿出过硬举措,“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攻坚三季度、决胜下半年,不断开创济宁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抓好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目标。要充分认识做好停车场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以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以百姓需要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配建停车设施,强化停车智慧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文明程度。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要认真学习《人事任免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真正体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宏伟,副市长张东,市法院院长李胜良,市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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