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 入微返微未按规定提前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08月30日16:4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8月30日,微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内容如下:

8月17日,聂某某(女,50岁,德州市德城区人,现住微山县城区某某小区)乘坐高铁从德州到达枣庄西站,与阳性感染者孙某某为同车厢人员,被判定为密接,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微山。明知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不履行防疫相关规定,进入微山县不提前报备、不按规定扫码登记、不落实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8月28日,隔离期满后,聂某某已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场主体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防疫措施。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备,抵微后严格遵守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场所,不履行相关报备和防控措施的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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