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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刘海洋 通讯员 徐恩军)为严格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济宁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集中曝光违法驾乘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达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济宁公安交警提醒您:
严格遵守《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并规范悬挂号牌。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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