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液化石油气,就好比一颗移动炸弹,稍有不当极易引发爆炸。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销售都需要经过审批才算合法。近期,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查处一批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液化石油气案件。
案例一 藏匿在屋内的“不定时炸弹”
近日,济宁市中公安分局安居派出所在本辖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存储危险物质案件。
在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某厨具店里屋内,犯罪嫌疑人张某非法存储液化石油气,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称重,共有液化石油气53.55公斤。
“不少非法液化石油气窝点使用的钢瓶部分都已经锈迹斑斑,却仍在超期服役,查处时看到安全隐患重重的经营环境,可谓触目惊心。”办案民警表示。
案例二 “以车代库”的重大安全隐患
近日,济宁市中公安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在唐口街道开展巡逻时,发现违法嫌疑人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在运输液化石油气。
经盘查询问,张某没有任何销售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民警将其传唤至唐口派出所调查处理,经对剩余液化石油气现场称重,剩有液化石油气75公斤。
“非法储存的液化石油气均无法证实来源企业信息、气瓶流转信息,有些液化石油气罐甚至已经超期、报废,且其充装气体来源不明,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指出。
案例三 家门口的小型“炸药库”
近日,济宁市中公安分局唐口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济宁任城区唐口街道某村,在该村村民张某家门口发现一辆轻卡车,车上装有液化石油气罐。
经对张某盘查询问,张某无任何销售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民警将其传唤至唐口派出所调查处理,经对剩余液化石油气现场称重,剩有液化石油气110公斤。
“非法储存、加工、出售液化石油气不仅是经营者在危险的边缘试探,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还会危及附近居民群众的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办案民警介绍。
目前,以上4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存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营液化气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充装许可证》等证件,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液化气瓶,并由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专业配送员进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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