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地紧急寻人,密接者曾参加婚宴庆典、到超市购物等

2022年07月27日11:24  来源:大众日报

菏泽市郓城县

发布通告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7月25日经乡镇重点人员主动报备排查核实,一名牡丹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曾于7月23日上午至7月24日下午在我县活动。我县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7月23日上午11:02(微信支付时间)自驾车由唐庙收费站人工通道下高速,于11:10左右到达唐庙镇杨潭村。7月24日7:00至9:30左右在唐庙镇杨潭村(村北部)参加出嫁仪式,9:40自驾车至南赵楼镇,10:00至13:40左右在南赵楼镇海鲜城饭店参加婚宴庆典。14:00左右自驾车至武安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阴性),16:40自驾车经唐庙收费站人工通道取卡上高速返回菏泽。‍自述在郓外出期间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提醒广大居民,7月23日、24日与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特别是7月24日7:00至9:30左右在唐庙镇杨潭村(村北部)参加出嫁仪式和7月24日10:00至13:40左右在南赵楼镇海鲜城饭店参加婚宴庆典就餐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我县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请大家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6523469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510602

郓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济宁市金乡县

关于寻找外地一核酸阳性人员

接触人员的紧急通告

2022年7月26日11时56分,金乡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外地一核酸阳性人员曾在我县活动,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4日6:40在济宁南下高速,7:06左右到达金乡县金龙湾酒店(金龙湾大桥西北端西侧),去前台办理退房业务(提前在网上订房未住),7:11离开酒店前往金乡二中,7:20左右将车停在奉礼老鸡汤(金乡县第二中学西南侧约110米)附近,前往金乡二中门口清真早餐店(金乡县第二中学南门东300米)吃早餐,7:38付款就餐,7:59从东安检进入,8:02去一楼东卫生间,8:16 卫生间方向回来进入一楼楼梯口,8:33到三楼中间西楼梯上楼,8:35到五楼中间西楼梯到达考场,在8考场考试,经过5,6,7,9考场,11:00考试结束,之后在奉礼老鸡汤(金乡县第二中学西南侧约110米)就餐,之后在金乡二中南门乘坐顺风车(车牌鲁J787BJ)返回到曹县。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与其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群众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7-8729556(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0537-8718529(县疾控中心)

金乡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26日

济宁市汶上县关于寻找外地

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在我县时空交集人员的通告

2022年7月26日11时30分,汶上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外地新冠肺炎阳性患者柳某某曾在我县活动,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柳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3日17:40左右,与丈夫林某自驾车从曹县出发回汶上。19:38在汶上南高速口下高速。20:03柳某某在汶上县中达广场采集核酸(结果阴性)。20:20左右,与林某一起骑电动车到联民广场购物(一、二、三层),最后在一楼超市购物(支付时间为20:58),两人骑电动车返回东和新城家中,未再外出。柳某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7月24日5:30左右,林某驾车送柳某某到金乡县参加教师编考试。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柳某某有密切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疾控等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汶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7-6766017汶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37-7020224

汶上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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